实体肿瘤的生长和进展有赖于血液供应,因此阻断血管生成是抑制肿瘤生长的新型治疗策略,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是促进血管生成的主要生长因子,靶向VEGF的贝伐珠单抗在多种肿瘤具有良好疗效,在临床上被广泛应用。
任何药物均有不良反应,尤其是抗肿瘤药物,可以算得上是“以毒攻毒”的典型代表药物类型,贝伐珠单抗在临床上虽应用广泛,但其同时所带来的不良反应同样值得我们警醒,主要包括高血压、蛋白尿、出血、血栓栓塞、胃肠道穿孔及瘘形成等,临床应用时需注意监测,当出现这些不良反应时需进行相应的处理,必要时还需停止用药。今天要和大家一起学习的是贝伐珠单抗期间出血血栓时如何调整用药。
血栓栓塞的发生机制是由于阻断VEGF通路影响受损血管内皮表面的修复,导致内皮组织暴露和内皮细胞凋亡,进而引发凝血级联反应,形成血凝块;细胞凋亡可能导致磷脂酰丝氨酸的重新分布,后者可增强凝血因子Ⅹ的促凝活性;凋亡细胞中还可出现抗凝血因子血栓调节蛋白和硫酸乙酰肝素下调;阻断VEGF通路还可诱导组织因子(凝血因子Ⅲ),触发凝血过程。
血栓栓塞分为动脉血栓栓塞事件(ATE)和静脉血栓栓塞事件(VTE),不同类型血栓的处理也是不同的。
首先用药之前注重预防和风险评估,有动脉或静脉血栓栓塞史、年龄>65岁、合并糖尿病、心脏支架植入史、合并心律失常等心血管疾病,存在上述风险者应慎用;且用药之前常规行下肢血管超声检查以对血栓进行筛查。
1. 动脉血栓栓塞事件(ATE):
(1)治疗过程中发生任何级别动脉血栓事件,应永久停用抗血管生成药物,并立即请专科医师协助诊治;
(2)近期发生过ATE的患者,至少在ATE发生后6个月内不能使用贝伐珠单抗治疗;
(3)开始贝伐珠单抗治疗前应确定患者处于稳定状态或无症状,必要时请专科医生会诊。
2. 静脉血栓栓塞事件(VTE):
(1)在用药过程中发现VTE时应停止治疗,并推荐使用低分子量肝素(LMWH)进行抗凝治疗;
(2)对于出现≤3级VTE的患者,在开始LMWH治疗后可恢复贝伐珠单抗治疗;
(3)发生≥3级静脉栓塞事件(需要紧急医学干预,包括肺栓塞或心脏腔内栓塞)时,需停药至少2周,待稳定后再开始继续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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